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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01-05 21:30:31
咸阳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2012年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 业 层次 学制 科类 拟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
(元/年)
招生范围
美术学(师范类)(含国画、油画、书法方向,书法方向山东山西两省招生) 本科 四年

170 7000 山东、山西、甘肃、安徽、江西、内蒙古、陕西
绘画(含国画、油画方向) 本科 四年 105 9000 江苏、安徽、江西、陕西
艺术设计(含环艺设计、动画及网页和企业形象设计、现代广告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245 9000 江苏、江西、山西、甘肃、山东、安徽、内蒙古、广西、陕西
音乐学(师范类)(含声乐、器乐及钢琴方向) 本科 四年 180 7000 甘肃、湖南、山西、内蒙古、江西、陕西
舞蹈学(师范类)(含舞蹈芭蕾、舞蹈编导方向) 本科 四年 70 7000 湖南、山东、山西、江西、陕西
艺术教育(师范类) 本科 四年 100 7000 甘肃、陕西
 
二、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陕西省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按《咸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执行。
三、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素描 100
色彩 100
美术学(书法方向) 临帖 100
创作 100
音乐学 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 60
视唱练耳 20
基础乐理 20
舞蹈学 软开度测试 10
基训课测试 30
即兴模仿测试 20
技巧测试 10
成品舞测试 30
艺术教育 素描 60
声乐、器乐、才艺展示(三选一)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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