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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2)

2017-01-06 10:40:58


(1)指定稿件播读(160分)。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内容包括新闻稿件或文学作品,时间1分钟。
(2)即兴评述(120分)。考生当场随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特长展示(60分)。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时间1分钟。如需乐器须考生自备。
(4)综合面试(60分)。考官问答,时间1分钟。
▲考生如需音乐伴奏,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考生不得带浓妆进入考场。
(二)湖南省
湖南省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我校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六、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七、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30%加专业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6)83867855、83403495(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83403064(校招生办)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网址:http://yk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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