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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重庆市属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3-04-12 20:32:55

 重庆师范大学是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2013年招收市属特长生的高校之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拟招收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专长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就读我校。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条件,普通文、理科均可,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
  
  (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二)招生项目:
  
  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
  
  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沙坪坝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12室)
  
  (三)凡有意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申报表、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请到http://www.cqksy.cn/下载《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
  
  (四)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也可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招生办公室报名。
  
  四、测试与认定
  
  (一)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和工作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二)艺术特长生的测试
  
  1、艺术类特长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
  
  2、测试时间与地点
  
  类别       测试地点
  
  声乐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
  
  器乐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
  
  舞蹈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
  
  戏剧(含主持)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
  
  备注:6月13日下午14:30各项目在测试地点领取准考证。

  测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14:30—17:30)
  
  3、测试内容:
  
  声乐:A、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B、练耳;C、视唱。
  
  器乐:A、器乐:演奏曲目1首(曲目自选);B、练耳;C、视唱。
  
  舞蹈:A、基本功测试;B、成品舞蹈:3-5分钟,风格不限,自备音乐。
  
  戏剧(含主持):A、诵读(考生按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朗读或讲述);B、角色表演(每两位考生临时组合,按现场提供的话剧台词进行简单准备,分角色表演)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
  
  除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四)公示与备案:
  
  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五、录取
  
  1、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对象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执行。
  
  2、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进校后应按照学校要求积极主动参加相关团队和活动,接受学校对特长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六、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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