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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1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2)

2011-04-30 17:39:10

  七、其他

  本实施办法如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纪委)

  咨询电话:0511-88080869、88780048、88791785(传真)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江苏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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