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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17-01-17 14:49:25

五、文化考试

1.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持有国家一级、健将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要求,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六、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倍公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

2.学校在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课录取政策,按照文化课成绩分以下三类排序进行录取:

(1)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根据专业测试成绩被获准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

(2)根据专业测试成绩被确定为专业成绩特别突出、享受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

(3)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1.我校将专业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河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htu.cn/zs/)上公示。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应选报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邮编:453007

咨询电话:0373-3326191(招办) 0373-3325536(体育运动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 18637388007

相关附件详见:http://www.htu.cn/zs/2017/0116/c139a9072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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