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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7 07:50:25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新马桥镇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
2. 按教育部要求,继续实施“阳光工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3. 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专业分数无级差要求。
6. 艺术类考生参加安徽省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7. 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8. 外语语种要求: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9.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建议乙型肝炎病源携带者不要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建议报考此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为:女、身高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且五官端正;色盲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图形图像设计制作专业及艺术类专业。
六、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0552-2125678、6610118
              http://www.bjy.ah.cn/
九、其他须知: 1、学生可享受国家资助待遇,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我院还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还为困难学生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积极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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