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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8-04-03 08:48:34

东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筑梦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2%。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筑梦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2%。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类)
文科 文科试验班类、英语、日语
理科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能源动力类、环境工程、信息工程(第四年在无锡培养)、土木类、工程管理、工程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第四年在无锡培养)、数学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理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测绘类、测控技术与仪器、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工程、预防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注:1、文科只接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十七个省市考生报名;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考生均可报名;浙江和上海综合改革省市考生均可报名,但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如2018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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