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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

2018-03-02 11:27:48


  第十六条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在市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规定时间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二十一条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七章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五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按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官网(http://www.cqeec.com/zsxx)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七条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八条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3-58193305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58418888、023-58418666
 
  学校网址:http://www.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邮政编码:404000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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