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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

2018-03-02 10:39:19


  第五条 招生范围与类型
  一、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1、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美术)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我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录取原则
  一、学院成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及重庆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阳光招生,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二、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三、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遵循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实行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规则,采用“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接到投放给我院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我院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我院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我院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我院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他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2、普高类招收艺术(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3、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中职类招收艺术(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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