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8-02-25 15:51:28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和代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省代码:0095。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胜联路168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第十条学科与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研究、制订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学院教务部负责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综合测试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第四章计划与报名
第十五条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类中所含专业 | 计划数 |
会计学 | 0 | 不限 | 20 | |
金融学 | 0 | 不限 | 30 | |
计算机类 | 3 | 物理 化学 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30 |
第十六条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四、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1门及以上。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2.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由学院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4)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5)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6)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第十七条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直接打印。
2.报名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
3.邮寄材料:将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另制封面),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胜联路168号格致楼225室,邮编:311305,联系电话:0571-58619116)。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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