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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8-02-25 12:07:53

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2018级新生第一年在杨汛桥校区就读,第二年起到杭州校区继续学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18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计80名。具体如下:

专业类别 专  业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选考科目
普通类 财务管理 四年 10 22000 物理 历史 技术
普通类 土木工程 四年 10 22000 物理 历史 技术
普通类 文学与传播类 四年 15 19000 不限
普通类 计算机信息类 四年 10 22000 化学 思想政治 技术
普通类 资源环境与科学类 四年 20 22000 不限
普通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15 20000 化学 历史 技术
合  计 80    
第六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校普高统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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