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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8-02-25 10:12:58

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总计235人,具体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和选考科目范围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范围 测试分组
小学教育(师范) 四年 70人 不限 师范组
学前教育(师范) 四年 35人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四年 20人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历史学(师范) 四年 20人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科学教育(师范) 四年 15人 物理、化学、生物
化学(师范) 四年 15人 化学、生物、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 四年 30人 物理、化学、生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15人 物理、化学、技术 非师范组
建筑学 五年 15人 物理、化学、生物

注: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非师范组专业间不得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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