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2018-02-01 17:00:42
二、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无色盲、色弱。
2.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安徽 | 13 | 湖北 | 5 | 山东 | 13 |
北京 | 6 | 湖南 | 5 | 山西 | 7 |
河北 | 15 | 吉林 | 2 | 四川 | 4 |
河南 | 13 | 江苏 | 7 | 广东 | 14 |
黑龙江 | 4 | 辽宁 | 4 | 江西 | 3 |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五、录取原则
1.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外语语种限英语,且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 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8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3.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010-6443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