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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

2018-01-26 11:48:15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上加分。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合格(含补考合格)。
  (3)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4)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参照我校自主测试总分、统一文化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按考试院规定时间至漕宝路120号图书馆204室完成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5)候补录取规则:候补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候补资格确认,若有预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确认,我校按已确认的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依次替补。
  (6)正式录取: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含补考合格)并完成确认手续的预录取考生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087338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adm.sit.edu.cn
  咨询电话:64941403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当年通过秋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以及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4、请考生按春考日程,关注我校招生官网http://adm.sit.edu.cn,我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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