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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18-01-18 17:34:03

 四、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1.跆拳道
  (1)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中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2018年起,我校跆拳道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
  (2)报考跆拳道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
  (3)跆拳道项目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
  (4)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跆拳道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确定并公示我校跆拳道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2.排球、乒乓球
  (1)2018年我校排球、乒乓球测试采取校考的组织方式。
  (2)参加测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专项测试。
  (3)测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3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须知将提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4)建议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的所有考生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体育专项测试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统考招生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江苏籍考生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学业必修和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依据招生政策和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
  4.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突出、符合我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注: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的政策为准,将不低于当地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六、单考招生办法
  1.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文件精神:
  (1)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
  (2)凡一级(含)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运动员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
  (3)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中,4月21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2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该分数线以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七、保障监督措施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我校监察处监督投诉电话: 025-58731002),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
  3.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说明
  1.凡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围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填报我校高考志愿。
  2.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学院和校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3.学校体育部网站(http://sport.nuist.edu.cn/)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在校期间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情况。
  九、咨询方式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731378,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体育部高水平运动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699893。
  十、附则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也将作相应的政策措施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http://zs.nuist.edu.cn/showarticle_zs.php?actiontype=12&i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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