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8-01-12 11:47:28
南京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田径、排球、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队。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南京大学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南京大学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公示资格认定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项目 | 具体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男、女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 全能、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撑杆跳高 |
每个小项男女各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2人 |
女子 排球 |
二传、主攻、自由人 | 每个小项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5人 |
女子 篮球 |
中锋、前锋、后卫 | 每个小项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5人 |
男子 足球 |
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 | 每个小项不超过4人,总数不超过11 |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以高中入学当年 9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从 2015年1月1日算起)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其中,女子排球项目限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报考。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的证明材料,未经资格认定的不得报考。
(三)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小项(位置),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其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四)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8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扫描并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
(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
(3)申办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的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主办单位盖章确认。
(4)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四、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及测试具体安排。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3月6至17日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测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