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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7 09:10:48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第六章 助学体系

  学校从立德树人,服务学生出发,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人才培养和办学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和学校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一系列激励保障制度。

  第七章 毕业证、学位证颁发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及邮编: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655011。

  2.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

  3.报考咨询网址:http://zsjyc.qjnu.edu.cn

  4.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8998620

  5.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

  第九章 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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