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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7 10:10:11

 七、录取批次:我院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八、录取规则:学院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和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3.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九、体检标准: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规定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本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从业要求等特点,对有下列疾病或缺憾者,学院不予录取:

  1.色盲;

  2.肢体残疾;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

  十、收费标准

  学费:酒店管理3.98万元/学年;住宿费:2800元/学年(五人间)。

  十一、组织机构和人员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yuanzhang@bhi.edu.cn.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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