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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7 10:25:54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酒店管理(零学费订单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旅游管理(乘务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身体无纹身,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70)×60﹪,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双眼矫正视力C视力表1.0(含)以上(E视力表5.0(含)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狐臭,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O”型腿。(相关专业详细体检要求见学院网站及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其中被酒店管理(零学费订单班)和旅游管理(乘务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学院将根据本专业的要求对其进行面试和体检。旅游管理(乘务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前需在当地公安部门开出本人及父母的政审证明。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通知书的寄发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并由学院院长周继庭签发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须来电告知,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0727711、80727715

  监督电话:010-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bkzb1997@163.com

  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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