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2017招生章程(3)

2017-06-16 17:31:52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我院只招收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条 英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会计类专业、理工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1)甘肃省特色专业:金融学专业及方向、会计学专业及其方向11000元/人·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及其方向、网络工程专业及其方向11000元/人·年;

  (3)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风景园林专业及其方向12000元/人·年;

  (4)艺术设计科类专业12000元/人·年;

  (5)其他专业9800元/人·年。

  注:各项收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

  4人间:1350元/学年·人

  6人间:1200元/学年·人

  8人间:1100元/学年·人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学金金额500-8000元/年不等,奖金面30%以上。

  第二十六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精神,被我院录取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