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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3)

2017-06-16 17:38:20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五条 学院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在管好用好国家学生资助拨款及学院自筹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了专业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学术科研奖等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5000元。

  (3)专业奖学金:凡是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生,均有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资格,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10%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其中一等2%,二等3%,其余为三等。

  (4)优秀新生奖:在每年录取的新生中,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分数线200分以上者,入学后发放一次性入学奖学金1000元;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分数线150分以上者,入学后发放一次性入学奖学金500元。

  (5)单项奖学金:设立学习优胜奖、新风尚奖、文体优胜奖、学术科研奖。

  2.助 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有专门机构负责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补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生活费,比例为25%。

  4.减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且学习优秀的学生,以及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等)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减免部分学费。

  第六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如有考生及家长被欺诈,学院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1.招办电话:0931-5273444 5273555

  2.招办传真:0931-5273488

  3.学院网址:www.lzcfs.com

  4.招办网址:www.lzcfs.cn

  5.E-mail :zsb@lzcfs.com

  6.投诉电话:0931-2185520

  7.举报邮箱:tsjb@lzcfs.com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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