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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5 14:43:44

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目前,学校占地1630.72亩,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多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16372个,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85万余册,各类期刊3519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专兼职教师1067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4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95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汽车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9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3个。
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71项。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汽车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14项,国家级项目4项,教育部项目1项。
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项目45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级项目55项、厅(局)级项目224项,校级项目134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379项,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8项;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共计305 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 项、一等奖21 项、二等奖32 项、三等奖49 项;省级一等奖48 项、二等奖70 项、三等奖68项。
    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5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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