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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5 15:55:08

 八、录取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就业、教务、教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551  4909771  4909810
  传 真:(0471)4909988  QQ:144389179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丛培林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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