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苏万益
副主任:高庆新 成光琳
成 员:葛云飞 郭长慧 柴瑞帅 侯丽平 李 博 王健强 王延召
侯小坤 王丽丽 王艳丽 王君华 李存永 陈利军 陈志宏
王仲英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庆新(兼)
副主任:葛云飞 侯丽平
成 员:乔 捷 郑春武 杨 莹 朱志伟 郭玉龙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 学生待遇: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普通文史类专业每年学费3300元, 普通理工类专业每年学费36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5600元,软件类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每年学费12000元,书费每年400元(艺术类每年500元),多退少补,住宿费每年800元。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 毕业文凭: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龙子湖内环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
龙子湖校区0371-86661221 86661223 8666127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http://www.hnjm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