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6 08:08:25

 

  第十四条 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院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四章 奖、助学金措施

  第十五条 奖、助学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选基本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参加奖、助学金评选。其中国家奖学金评选须在校期间各学年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为本专业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是贫困建档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班级评议、系评定、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通过。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贫困生资助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000元/人,二档每学年3000元/人,三档每学年2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一、二、三等,奖金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三等只发荣誉证书。每学期评选一次。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每学年每人最高可贷款8000元。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根据专业不同,学费13000-15500元/学年。住宿费预收1200-20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通信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号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2020 )

  咨询电话:0792—4341913、0791-88305088

  传 真:0792—4341913、0791-88319779

  电子邮箱:zjc4341913@163.com 网址:http://www.ndgy.net

  第十八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