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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5 07:35:06

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246号(邮编:255213)
第六条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七条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同年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实现资产重组,办学主体变更为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学校资产转为国有资产,成为国企举办的民办本科高校。2012年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山东万杰医学院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8号),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基本情况学校占地1007亩,建筑总面积35.47万平方米;现固定资产99441.60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3013.9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18.35万册,电子图书140.23万册。学校现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开设22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全日制在校生13028名,其中本科生6812名。学校现有教职工935人,其中专任教师691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2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隶属附属医院、5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20余家实习基地,校内建有临床医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
学校现有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基因诊断和个体化医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近三年,教师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134项,发表论文33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1篇,SCI等高水平论文12篇,获得专利授权4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127项。近年来,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31部。
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161位,拥有“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员工20余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
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贸类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鲁商集团与淄博市政府签订协议,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共建齐鲁医药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16000人,计划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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