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1787
第八条 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1.招生范围面向河南、甘肃、山东、河北、内蒙古。
2.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7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4810人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
1.学费:文史类专业3300元/年·生。
2.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生。
3.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
4.住宿费:800元/年·生。(教室、宿舍均有暖气)
第十六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