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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3 18:02:31

 (1)入学奖学金:

  凡常规志愿填报且达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不含加分政策照顾成绩)录取我院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新生给予一次性50000元奖励。

  对于常规志愿填报并录取我院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文、理科前三名新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0元、7000元、5000元。排名计算方法:专业新生排名=新生高考成绩排名/新生所在省份文(理)科总人数*100%。

  报考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高于(含)英语总分的90%且口语成绩高于(含)英语口试的90%,学院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高于(含)英语总分的90%,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

  以上3项入学奖学金可重复计算。

  (2)雅思学习激励奖:

  经学院组织的雅思教学培训之后参加考试的本院中加合作项目学生,总分达6.0分,奖励1500元;总分达6.5分,奖励2500元;总分达7.0分,奖励3500元;总分达7.5分(含)以上,奖励5000元。另设单科奖励,听力、阅读单科成绩达7.5分(含)以上,奖励800元;口语、写作单科成绩达6.0分(含)以上,奖励800元(本奖项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计算)。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1—83769861。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在实施过程中,如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新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规定调整,以当地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招生网站:http://jsxy.fafu.edu.cn/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7683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50002

  招生办电子信箱:jsxybkzsb@126.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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