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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4 07:45:07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办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划定“录取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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