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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9 20:52:56

吕梁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吕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81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汾阳师范分校地址:汾阳市文峰路8号

离石师范分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文化路10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份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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