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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省内招生章程(2)

2017-06-02 15:18:46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录取办法:

  我院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学校对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即普通专科文、理科均为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艺术专科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

  2、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即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人;工科类5300元/年、人;艺术类6800元/年、人。

  住宿费:500-1200元/年。

  按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督导组,对考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录取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6-85782200

  九、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85782000

  网 址:www.xzcit.cn

  电子邮箱:zsb@mail.xzcit.cn

  本章程解释权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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