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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江苏省招生章程

2017-06-03 08:39:1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江苏省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高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12920,江苏省招生代码1153(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1453(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563(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165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欣乐路188号。

  4、高校性质: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6、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学校简介: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地处现代工业基地南京市六合区,置身于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腹地,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并于2014年通过验收。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8%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8%以上。毕业生创业有特色: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有教育部科技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省科技创业园”和“省大学科技园”三项荣誉的高职院校,截止到目前,园区有入孵企业132家,产值累计超8亿元。其中,我校大学生创办企业41家。

  二、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加分政策,录取新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江苏省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

  3、江苏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凡被我校录取的江苏省考生达本一线,一次性奖励10000元;达本二线的各专业(含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前5名(工科类专业,理科前3,文科前2;文科类专业,文科前3,理科前2)一次性奖励2000元。

  四、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省政府有关收费规定,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嵌入式专业71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9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8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

  3、奖助学金: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学院设有爱心基金、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奖学金总授奖率25%以上,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年;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并有近二百个勤工助学岗位,享受助学的同学达总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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