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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外省招生章程

2017-06-03 08:40:29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外省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高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12920,招生代码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欣乐路188号。

  4、高校性质: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6、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学校简介: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地处现代工业基地南京市六合区,置身于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腹地,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并于2014年通过验收。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8%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8%以上。毕业生创业有特色: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有教育部科技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省科技创业园”和“省大学科技园”三项荣誉的高职院校,截止到目前,园区有入孵企业132家,产值累计超8亿元。其中,我校大学生创办企业41家。

  二、招生计划

  我校的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执行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录取新生依据文化考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安排专业。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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