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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2017-06-03 09:49:25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按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认可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招委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4、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十、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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