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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3 11:45:12

 西京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毕业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是一所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坐落于古城西安。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西京学院始终坚持“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大学为己任,培育英才,传承文明,努力建设高水平西京大学。

  学院占地1391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为代表的工科,以会计学、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于产业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为代表的艺术设计“三大专业集群”,现设有15个院系、7个书院;开设5个硕士专业,33个本科专业,22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余人。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院纪委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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