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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内)

2017-06-03 15:54:07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院代码:1252(江苏) 1468(3+2专本对接试点专业)

  二、学院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四、学院地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专业英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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