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扬州市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1462(国标代码)
1390 江苏省普通类与体艺类招生代码
1393 江苏省园林园艺类招生代码
1491 江苏省高职本科三二分段培养项目招生招生代码
1593 江苏省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招生代码
1692 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代码以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院校全称:扬州市职业大学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二、院校简介
扬州市职业大学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教育学院、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和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并而成,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6年的高邮师范传习所。
学校占地1100余亩,校舍45万M2,现有教职工1232人,其中专任教师846人,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673人,教授68人,副教授429人,“双师型”教师66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成人业余和开放教育在校生14000人。
学校质量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现开设17个大类,74个专业。目前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品牌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8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群6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每年有近50个项目获得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立项。大学科技园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
学校秉承“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着力培养面向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我校学生始终遵循“先做人,再做事”的教诲,毕业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受到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几十年来,已培养毕业生25万人。
学校与法国、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高校合作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海外本科直通车办学项目,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已启动招收留学生工作。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努力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正在积极筹建本科层次的扬州科技学院。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以各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扬州市职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 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10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
六、奖助贷政策
我校录取的所有学生同等享受我校“奖、助、贷、勤、补、减、免”等助学政策。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1000元/人·年,汇金奖助学金2000元/人·年。
助学金:2000-400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就读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限额80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众多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需勤工助学者可以申请。
特困生补助:在校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1000-4000元/人.年。
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