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内)

2017-06-03 18:47:21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81(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类)

  1312(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学校于1912年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至今已一百余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学校坐落在南通市中心,具有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南通滨江临海,位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素有“北上海”、“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美誉,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拥有狼山、濠河和环濠河博物馆群等名胜古迹;全市GDP位列全国第22位、江苏省第4位,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T型结构交汇点,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就业面广。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受雇全职工作的比例、对母校的满意度、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自主创业等比例均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专业建设全国领先,拥有19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一流,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2012年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展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凡填报1481代码相关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转入合作的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相应学校的本科文凭。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考生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文科一门为历史、理科一门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我校普通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即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美术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