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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6-01 15:40:47

浙江农林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管、文、理、法、经、艺八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设有17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6个,“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5个;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与重点培育学科5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研究生招生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拥有农业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15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级科研平台4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2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高级职称580余人。拥有院士1人、共享院士7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12人,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聘教授(钱江学者)、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省级人才11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和省级重点创新团队13个,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

第三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是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

第四条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0249[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人员定向招生]和0289[基层林技人员定向招生]。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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