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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8 10:40:19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部标代码:13579)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按照2017年各省高考录取办法,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各省情况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3.江苏省外考生进档后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数排序。

  4.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的排序按以下规则:

  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1分,即组合A+A+加6分,A+A加4分,A+B+ (A+B或A+C)加3分,AA加2分,AB+(AB或AC)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选测科目等级还相同,按照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含附加分)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含附加分)分数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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