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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江苏)

2017-05-28 10:41:1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江苏)

  一、 学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456(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学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大学城

  七、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

  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考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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