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
六、收费标准
江苏师范大学2017级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随分专业招生计划一并公布;住宿费800-1200元/年?人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七、新生报到、学习及奖助学金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录取后,经本人申请,并通过面试,可选拔进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特区——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学习。敬文书院设立校长实验班和卓越教师班,在师资配备、资源保障、评奖评优等方面享有特殊政策,旨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3.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春雨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费孝通立德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助学金、敬爱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秉龙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制一般为4年(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学业合格者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八、监督与保障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九、本章程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403064传真:(0516)83403064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邮编:221116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