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 市 杨浦 区 水丰 路 100 号
营口路 校区:上海 市 杨浦 区 营口路 路 101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录取原则是按考生文化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艺术类综合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的顺序进行排序。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1.上海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
2.外省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若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当地的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