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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招生章程

2017-05-18 14:59:09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除国家资助政策外,我校还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以下资助政策:

  1、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校内奖学金。

  2、重大灾害及重大变故提供临时专项救助。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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