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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16:27:49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奉贤 区 南亭公 路 2080 号

  校 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军 工 路 236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 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自治区)高 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弱视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循各省高招办投档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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