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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7:17:49

延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11工程”重点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3458号。珲春校区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生态新城区(大学城)。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国际政治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林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生物工程(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850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市场营销(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物制剂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学(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8500元;社会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通信工程(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0元;护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俄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德语(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麻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中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朝鲜语(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英语(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旅游英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商务日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产品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产品设计(科技学院)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的“六位一体”助学体系,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4%-5%的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引进了国内外捐助,助力学生资助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形成常规资助如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突发应急资助(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校内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除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实施的资助政策以外,我校综合采取孤儿学生专项救助金、临时困难补助、朴文一奖学金、郑判龙奖学金、蓝英奖学金、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三星奖学金等65项国内外专项奖、助学金、“完费注册”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具体内容详见延边大学奖(助)学金指南。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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