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7-04-27 16:22:11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为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市、上海市和江苏省除外)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招生计划
为了发展农村教育,培养优秀农村师资,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面向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为76名,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类 | 12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类 | 6 |
历史学 | 文史类 | 6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10 |
物理学 | 理工类 | 7 |
化学 | 理工类 | 7 |
教育技术学 | 理工类 | 3 |
生物科学 | 理工类 | 6 |
地理科学 | 不限 | 6 |
小学教育 | 不限 | 3 |
英语 | 不限 | 10 |
我校根据各省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科类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5月31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浙江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2017年4月20日-5月1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