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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7-04-18 09:14:01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计划 科类要求 招生专业 计划 科类要求
汉语言文学 4 不限 数学类 4 限理科
历史学 4 不限 物理学类 6 限理科
思想政治教育 4 不限 化学 4 限理科
学前教育 6 不限 生物科学类 4 限理科
特殊教育 3 不限 地理科学 4 限理科
法学 4 不限 电子信息类 6 限理科
政治学类 4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限理科
公共管理类 4 不限 教育技术学 4 限理科
具体分省计划情况学校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再确定后并对外公布。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收科目组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上述资格条件须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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