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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7-04-17 17:38:47

湖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子升学途径,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方可报考: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计划: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除浙江) 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新闻传播学类 法学 英语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文史 不限
土木类 理工 物理
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技术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4月30日前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中学认定盖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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