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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7 18:00:33

大连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科技学院(原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四年到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6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25.30万元,图书52.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英语(论坛)专业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或日语教学,小语种学生慎报。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307W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110103 工业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9Y 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50201 英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文史 法学
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50418 动画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50418 动画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四、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大连科技学院印章,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的收取说明:学院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公寓费及代收代支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公寓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依据《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施行,学院设有董事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等。学院还依照国家政策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及辽宁省奖、助学金,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原则
1、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微博)”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切实做好2011年招生各项工作。
2、调档比例:120%。
3、对于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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